微商平台灵活用工节税案例:解决推广返佣结算问题(个人所得税节税案例)

【案例背景】

微商分销平台通过裂变带动分销商推广并卖货,分销商赚佣金,商家赚差价。一般分销员等级由原来的佣金总额这一个规则门槛,增加至佣金总额,发展直接下级数,店铺完成订单数,店铺销售业绩数四个维度。

微商平台灵活用工节税案例:解决推广返佣结算问题

微商的推广佣金费用的税务处理在电商行业里面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尤其是比较常见的公对私支付的问题上如果处理不及时,就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对此于老师提醒道,建议电商、微商企业老板要多注意看科目余额表,如果大量涉及到公对私支付,并且累积额度比较大,一定要及时处理。做好税务筹划,避免被国家税务局追缴。

就这样但是微商和社交电商一样,面临着税务难题,比如:

1. 发票缺失问题:平台无法获得发票(“钱花了无发票”);

2.个税佣金问题:个人经营所得税率范围造成税负过重;

3. 虚开发票问题:习惯采用私账形式处理佣金;

4.用工成本问题:规模大,法律风险高。

微商平台灵活用工节税案例:解决推广返佣结算问题

【解决方案】

云账户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大力呼吁鼓励优化电商生态,大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建议直播电商公司A采用众包用工模式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即,将部分业务外包给云账户平台,云账户分包给全国各地的自由职业者(代理)完成,直播电商公司通过平台批量发放1000人的经营所得。

通过企业外包项目,企业可获得云账户平台开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进项抵扣,可列支成本。

通过这样的合规税收筹划,还能使绝大多数直播公司不需要采用私账形式处理佣金,而让企业经营更加合规,无税务风险。

【方案效果】

采用方案前——

企业1000万元的发放可通过下面几种方式操作:

1、企业账外资金体系循环或买卖发票,违规操作,合规风险高

2、采用公对私结算佣金,因个人无法提供发票,不得在税前列支,多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同时个人税负高(20%-40%)

微商平台灵活用工节税案例:解决推广返佣结算问题

采用方案后——

将主播的工作性质定性为个人经营模式,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无直接劳动雇佣关系,规避了用工风险,解决直播平台缺乏进项发票的问题,同时可以享受到1.5%的个税税收优惠政策,直播平台可获得6%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可列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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